jbzx_lzy 发表
《地震中的父与子》一课,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。这真是一节令人回味无穷的课。这节课方法并不夸张,手段并不奢华,讲授简洁,非常接近平时的教学课堂,但却把三维目标诠释得淋漓尽致。充分展示了邬曙波老师深厚的教学功底和文化底蕴。下面就感受最深的两点谈谈体会。
一、注重情境的创设。课之初呈现地震情景,使学生仿佛身临其境去感受大地震带来的恐慌,为后面感受父与子在地震中表现出的勇敢、执着、坚强是个很好的铺垫,课之初氛围营造得好。在之后的词语教学中,邬老师打破常规教学,而是把词语分成两组,不仅认读,而且要求连起来进行说话练习。一组为“混乱、废墟、爆炸、瓦砾”,让学生选用其中词语说说地震后的洛杉矶;一组为“满脸灰尘、布满血丝、破烂不堪、血迹”,让学生选用其中几个,说说画面中的这位父亲。几个目标整合起来,一举多得。在语段教学中教师通过导语、烘托语将孩子带入文本,实现学生与文本、作者、教师的多元对话。父亲的高大形象由学生的眼中,自然过渡到头脑中,继而镌刻在学生的心中。
二、注重情感体验。父母之情,学生日日都在感受,其情平实无华,却在细微之处。孩子们没有机会去体会那么轰轰烈烈的情感爆发。而《地震中的父与子》一课正能体现这种情感,邬老师以“情感”为主线,抓住文中的父亲为了救出自己的儿子不停地挖,经历了好心人拉住他、消防队长挡住他、警察劝他、人们都认为他精神失常,摇头叹息离开他,引导学生切身想象父亲当时的心理,让学生感同身受,将每一个学生带入课文所表述的情景中,体会到父亲此时此刻即使疲惫不堪也不愿意放弃。然后抓住“他挖了8小时,12小时,24小时,36小时,没人再来阻挡他。他满脸灰尘,双眼布满血丝,衣服破烂不堪,到处都是血迹。”通过朗读训练,用语感连接学生的感官、感受和情感。让朗读使学生与主人公共同体验,共同感受,让朗读使他们的心灵受到熏陶,从而实现与文本的对话,感受文本的强烈震撼,引起共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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